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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鉴定的特点-特征-性质

来源: 长沙优路教育      编辑:佚名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作为一种独立证据,是工程造价纠纷案调解和判决的重要依据,在建筑工程诉讼活动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其特点有:1.较强的专业性;2.鉴定事项复杂。其中鉴定事项复杂主要是因为:①工程的隐蔽性强;②鉴定依据多;③鉴定证据的矛盾性;④影响因素复杂。

工程造价鉴定的特点

1.较强的专业性

对于一般的司法鉴定,鉴定人可以在专业知识的基础上完成对鉴定材料的检验和鉴定。

由于工程建设周期长、施工工艺复杂、计价过程特殊,工程造价的计价依据和计价方法处于指导价与市场价并存、行业标准多样化的局面。同时,由于建设项目的单件性,不可能采用标准化的生产技术进行施工,因此每个建设项目都会体现出个体差异,如设计、施工、材料、自然条件等都会因项目而异。由于建设项目的个体差异,工程造价法务鉴定不仅要求鉴定人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还涉及到法律适用的选择,专业问题与法律适用的结合。工程造价鉴定人需要运用专业知识对工程造价进行专业认定,同时也需要选择法律的适用。

2.鉴定事项复杂

①工程的隐蔽性强

工程造价纠纷一般发生在竣工验收、交付和结算过程中,因此,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一般在工程竣工阶段进行。此时,确定工程造价的许多重要资料,如钢筋分布、基础深度等隐蔽工程已经全部或部分完成,导致鉴定人在鉴定过程中无法查看现场的真实状态,这就要求鉴定人具有较强的专业认知水平和观察、判断、分析能力,借助专业知识,通过查看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监理日志、施工签证等间接资料对已完成的工程造价进行鉴定。对竣工工程造价进行鉴定。

②鉴定依据多

鉴定人进行造价鉴定时,必须依据施工合同、补充协议、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以及双方认可的其他有效合同文件,并遵循现行规范规定的工程量清单和其他与造价有关的文件进行工程造价鉴定。鉴定依据多,工作量大,内容复杂。

③鉴定证据的矛盾性

鉴定工作涉及工程量的审查、综合单价的应用、费率换算、费率计算、材料数量统计、设计变更手续、施工内容增减签证和实际情况对比等。当事人为了各自的利益,往往在提交证据材料时,只提供有利于己方的信息,而恶意拒绝对方提供的证据材料,形成双方各执一词,证词矛盾的局面。这就要求鉴定人剥茧抽丝,去伪存真,最终向法院提供客观、真实的鉴定结论,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④影响因素复杂

由于建设工程本身的单一性、独特性和复杂性,影响工程造价的因素很多,如结构形式、承包方式、施工方法、材料选择、施工周期、自然条件等。项目的情况会有所不同。同时,由于项目参与方较多,出现了基于各相关方自身利益的博弈现象,这使得评估人员在工程造价鉴证评估中的一些问题显得格外复杂和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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